近日,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該意見網信辦“清朗·整治網絡直播、短視頻領域亂象”專項行動的銜接,是針對未成年人在網絡直播中的用戶和主播兩個身份,特別是用戶角度做出了進一步的細化要求和限制,明確要求直播平臺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限制和規范未成年用戶的使用。
一、《意見》中需重點關注的條款
| |
第二條第五款:該條款明確要求直播平臺在《意見》發布后一個月內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并對“禮物”等可能誘導用戶消費的平臺功能設計提出限制。 | 第二條第一款: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要求平臺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網站平臺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不得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 |
第二條第六款:限制每日20時至22時高峰時段的直播間功能。同時網站平臺應在每日22時后對未成年用戶進行強制下線。 | 第二條第二款: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網站平臺應加強主播賬號注冊審核管理,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 |
| 第二條第三款: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經過嚴格內容遴選、適合未成年人觀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網站平臺應在現有“青少年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產品模式和內容呈現方式,持續增加適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內容供給。 |
| 第二條第四款:建立專門服務團隊。網站平臺應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未成年人相關投訴和糾紛。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網站平臺應當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及時查核,屬實的須按規定辦理退款。對于違規為未成年用戶提供打賞服務的網站平臺,以及明知用戶為未成年人仍誘導打賞的經紀機構和網絡主播,從嚴采取處置措施。 |
二、《意見》對相關企業產生的影響及合規要求
《意見》出臺后,直播平臺的經營性收入或將受到影響。《意見》的核心雖然是限制未成年人用戶,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但其中規定的直播平臺禁止性行為,同樣會對直播平臺主力用戶群體——成年人用戶的消費產生巨大影響。《意見》的出臺很可能會促使直播平臺尋求經營模式的結構化改變。以斗魚平臺為例,財報顯示,2021年第四季度,斗魚總營收為23.279億元,其中直播服務的營收為22.094億元,直播業務占據了斗魚近95%的營收,直播業務的營收主要由用戶購買不同價值的“禮物”對主播進行打賞,或支付一定訂閱費用訂閱主播成為其“粉絲”,或每月支付一定費用成為平臺“貴族”,獲取諸多特權,例如進場特效、全站廣播、定制禮物、加速升級等,平臺方和主播則從用戶的上述消費行為中進行分成。平臺打賞榜單、禮物特效等功能作為刺激平臺用戶攀比、消費的有效手段,《意見》對其相關功能的禁止很可能導致用戶付費意愿下降,進而使得平臺營收受到影響。為滿足《意見》的要求,直播平臺可能需要做出以下改變:
1、對現有的“青少年”模式進行進一步優化升級,在首頁顯著位置呈現,同時持續增加適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內容供給。各大直播平臺目前雖然提供了“青少年”模式,但是大多并未在首頁呈現該功能,進入路徑也不夠直觀,同時在該模式下,平臺內容數量少、種類少,難以滿足需求(例如斗魚平臺,“青少年模式”下僅有5個視頻直播房間,房間視頻還存在反復播放的情況)。
合規建議:在直播平臺首頁顯著位置提供“青少年”模式入口,并進一步優化升級該模式,并持續增加適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內容供給。
2、在落實實名制的基礎上,對現金充值或消費打賞增加前置驗證程序,防止未成年人使用相關功能。目前各直播平臺充值打賞流程較為簡單,以斗魚平臺為例,充值可以通過支付寶和微信完成,未成年人在使用成年人的手機或賬號時,獲取“支付密碼”即可順利充值打賞。雖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應當妥善保管“支付密碼”,但是諸多案例證明,即便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賞行為使用了成年人的實名賬戶,若其監護人或父母有證據能夠證明該行為并未取得監護人授權,直播平臺仍可能承擔退款義務。為了減少糾紛和退款風險,平臺可以對充值打賞功能增加前置驗證程序。參考王者榮耀APP,為了滿足未成年人保護的合規要求,對疑似未成年人使用的賬戶在使用其功能時增加人臉識別驗證的前置程序,通過驗證后才能正常使用該應用。
合規建議:通過數據分析篩查疑似未成年人使用的賬戶,對該類賬戶使用充值打賞功能增加前置驗證程序(如人臉識別驗證)。
3、建立專門服務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未成年人相關投訴和糾紛。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網站平臺應當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及時查核,屬實的須按規定辦理退款。近年未成年人冒充成年人打賞案件頻發,社會關注度較高,對直播行業和企業形象均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企業在采取了充分的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賞的同時,仍不可避免會存在漏網之魚,此時,企業內應設置專門部門處理未成年人用戶相關的糾紛,專事專辦,減少負面影響。
合規建議:設置專門部門處置未成年人相關投訴糾紛,若已對充值打賞環節設置了驗證程序,應對相關數據材料妥善保存增加留存時間方便核查。
4、取消打賞榜單,避免以打賞額度作為唯一依據對主播進行排名、引流、推薦,規范禮物名稱、外觀設計,取消夸大演示和特效渲染。以斗魚為例,直播房間通常存在打賞榜單,榜單排名主要以打賞額度為依據,用戶打賞越多,排名越高,用戶贈送現金禮物時,直播房間內會有禮物特效吸引其他觀眾和主播注意,禮物價值越高,效果越夸張明顯;用戶還能選擇開通增值服務成為“貴族”獲取諸多特權,如進場特效、全站廣播、定制禮物、加速升級等,開通“貴族”的等級越高,花費越高,相關功能越特殊明顯。以上吸引刺激用戶消費的功能表現設計均可能被監管部門認為以金錢消費為價值導向,存在不符合《意見》要求,被下架整改的風險。
合規建議:取消打賞榜單,以觀看時長、互動頻率等綜合因素考量的榜單替代,若其排名依據包括打賞額度,則仍存在合規風險,該部分權重比例應謹慎設置;規范禮物設計,取消特效渲染和夸大演示,平臺“貴族”特權功能應重新設計,減少或取消類似進場特效、全站廣播等誘導用戶的功能表現。
5、在每日20時至22時的高峰時段,對直播間功能做出限制,如單個賬號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置“PK懲罰”環節,不得為“PK懲罰”提供技術實現方式,避免誘導誤導未成年人。網站平臺應在每日22時后,對“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項服務強制下線,并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常規模式開啟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時間。現各平臺的“青少年”模式可以通過輸入“家長密碼”在限制時段使用平臺服務,《意見》明確要求每日22時后對未成年的各項服務應當強制下線,即平臺方應對賬戶實名信息為未成年人的用戶采取以上強制措施。
合規建議:每日20時至22時的高峰時段采取有效措施限制直播間PK相關功能;在22時以后,實名制信息為未成年人的用戶,平臺應當拒絕提供服務,并禁止以任何方法開啟常規模式。綜上所述,國家對于網絡直播的監管越來越具體細化,早年行業野蠻生長的景象會逐步消失,這次《意見》的出臺可以看出,監管部門對網絡直播中的打賞和相關功能負面看法居多,認為該功能容易誘導用戶攀比和不理智消費,在越來越緊的監管趨勢下,網絡直播平臺應當未雨綢繆,尋求經營模式在新監管形勢下的結構性優化,將重心轉移到提供更優質的直播內容上,開發附加值更高的增值服務內容,在提供優質的網絡直播服務的同時,還需要滿足未成年人用戶的特殊需求,做好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